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有關苗栗縣政府「113年度台灣獼猴防治電網設施補助」一案,請欲申辦之民眾於期限內攜帶身分證、印章、第一類土地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至本所農業課辦理

  • 發布單位:農業課

[電圍網施設補助]

請有意願於本年度申請者,於113年5月31日前至公所農業課填寫申請書。

攜帶:身分證、印章、第一類土地謄本及地籍圖謄本

註:補助土地面積為0.2公頃至2公頃

本補助案申請截止日為113年5月31日,請盡快申辦以免向隅。申請人是否得以本年度補助名額施作依苗栗縣政府核定文為主,未獲核定前勿提前施作以免影響權益。